李庆国因保管不善,将娄房权证娄底字第00173990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定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挂失并补办,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。
特此声明。
声明人:李庆国
2021年4月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