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2021年04月06日出具的《继承不动产登记具结书》(公证书),该不动产由继承人胡友媛通过遗产继承所得。
经初步审定, 拟对下列涉及继承的不动产予以登记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》(试行)第1.8.6.1条的规定,现予公示。如有异议,请自本公示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(2021年4月26日之前)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。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,我中心将予以登记。
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:娄底市吉星金融广场A座二楼不动产登记中心
联系电话:0738-8268111
序号 |
不动产权证书号 |
权利人 |
被继 承人 |
继承人 |
不动产 权利类型 |
不动产单元号 |
不 动 产 坐 落 |
备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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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 |
娄房权证娄底字第00016677号/娄署国用(1996)第002823号 |
王顺民 |
王顺民 |
胡友媛 |
土地/房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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娄星区乐坪东街(华达机械厂内)0041幢362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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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单位:娄底市不动产登记中心
2021年4月6日